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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大家如何看待最近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公务员包养情妇处罚条例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木堂春    时间: 2007-5-5 21:27     标题: 大家如何看待最近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公务员包养情妇处罚条例?

如题
将于6月1日起施行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中规定,公务员包养情妇的,“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”

看了这种条例,我真是无语.不知道该说什么,该评论什么?
天呢?我们的国家,我们的政府到底是怎么了?

大家的想法呢?
作者: 老象    时间: 2007-5-5 21:28

公务员包养情妇的!就应该开除!
作者: 伤城2008    时间: 2007-5-5 22:12

包养情妇,在老毛的那个年代,是要掉脑袋的,现在社会居然要靠法规来维护道德的尊严。
天大的笑话!党的耻辱!!
作者: rbxb    时间: 2007-5-5 22:15

这个规定太搞笑了。已经触犯法律了,还可以用党内处分来代替。:s_10:
作者: 贝克汉姆    时间: 2007-5-5 22:37

不管是触犯法律,还是党内处分,关键是要落实,政府要作为。人民拭目以待

[ 本帖最后由 贝克汉姆 于 2007-5-5 11:38 PM 编辑 ]
作者: 唯楚有才    时间: 2007-5-5 22:47     标题: 异议

如果只是包养,且无重大社会案情发生,

民不告官不管的。

何况合乎“承认,自愿,秘密”,

"于德有悖",不算违法的。:s_9:
作者: awwt    时间: 2007-5-5 23:06

男的不嫖娼 对不起挡肿殃 女的不卖淫 对不起江子命
作者: 牙狼    时间: 2007-5-6 02:44

这个好像是政治问题,还是不谈好。
作者: xiaojiji217    时间: 2007-5-6 03:44

引用:
原帖由 rbxb 于 2007-5-5 11:15 PM 发表
这个规定太搞笑了。已经触犯法律了,还可以用党内处分来代替。:s_10:
请问阁下,这个行为触犯了什么样的法律?
我们国家好象没有这样的法律嘛,阁下制定的?冒乱开黄腔
作者: zjhnau9904    时间: 2007-5-9 11:13

这是共产党的一种策略。说白了,就是告诉老百姓,党员多风光,哪怕是触犯了法律,党员身份还可以为你挡一挡!大家都来入党,然后整个国民全被共产党洗脑!然后就不存在国内的反党分子了!

个人理解,呵呵!希望没影响党员、预备党员或想入党的人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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